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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4 10:0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5-04       报名截止:2023-05-1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关于印发菏泽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菏教人字[2020]2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现将2023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已与我市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公费(免费)教育协议书》及补充协议,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定向菏泽就业及跨市到菏泽就业的2023届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含保留公费师范生身份的2023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待研究生毕业后再参加专项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区申报的需求计划,结合每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人数、专业,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拟定我市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计划,报市委编委审定后执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计划,提供具体就业岗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市教育局会同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组织专项招聘考试。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根据报考学科岗位,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自愿选择任教学校。
1.个人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根据本科所学专业申报相应教师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9:00-2023年5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9日11:00-2023年5月13日16:00;
报名网站:菏泽市教育局网站(http://hzjy.heze.gov.cn/)。
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报名照片要求以网站要求为准,照片务必清晰)。报名时需提交上传的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菏泽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诚信承诺书》PDF扫描件(命名为:1.姓名+诚信承诺书)。
(2)有效居民身份证PDF扫描件(命名为:2.姓名+身份证)。
(3)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扫描件(命名为:3.姓名+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PDF扫描件(命名为:4.姓名+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PDF扫描件(命名为:5.姓名+大学学习成绩单)。
(6)教师资格证书PDF扫描件(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命名为:6.姓名+教师资格证)。
(7)获省级师范类优秀毕业生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还需提供省级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证书PDF扫描件(命名为:7.姓名+省级师范类优秀毕业生)。
(8)获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还需提供从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证书PDF扫描件(命名为:8.姓名+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
(9)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PDF扫描件(命名为:9.姓名+学历学位证书)。
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填写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必须全面、真实、准确,信息(如学历、专业等)填报不实或信息填报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自负。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按违约处理。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专项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9日11:00-2023年5月12日16:00;
市教育局安排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
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按违约处理。
3.准考证打印
打印时间:2023年5月24日9:00-2023年5月28日9:30。
通过初审人员请下载打印《2023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妥善保存,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4.组织笔试
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信息技术(教育技术)、心理、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幼儿教师岗位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笔试考教育公共知识(一)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其中教育公共知识(一)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报考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笔试考教育公共知识(二)一个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占笔试成绩的100%。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参加笔试(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按违约处理。
5.成绩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计算出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知识、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6.县区宣讲
组织选岗专场宣讲会,选岗前,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宣讲,介绍各县区教育发展和岗位设置等情况,有补充协议的,须提前告知选岗人员。宣讲选岗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7.选择岗位
根据报考学科岗位,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任教学校。每人只有一次选岗机会,岗位一经选择,确认签字后,不得更改,如放弃选岗按违约处理。如同一报考学科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试成绩相同者,依次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农村硕师计划”研究生优先、获省级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者优先、获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大学本科在校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的顺序选择岗位。如出现2名及以上考试成绩相同者以上条件均相同,增加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顺序选择岗位。
8.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的,按违约处理,不再递补选岗。
9.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根据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并按违约处理。
四、其他
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未按时取得按违约处理。
符合入职条件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同所选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就业协议,完成网上签约工作。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对入职后的公费师范生进行管理。毕业离校时由培养学校统一派遣至就业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其档案等材料也由培养学校一并转寄至就业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资格审查贯穿专项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按违约处理。
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023年菏泽市省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1.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http://hzjy.heze.gov.cn/)及各县区相关网站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聘用。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4.政策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30-5333168。
5.举报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530-5310387。
菏泽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6日